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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消息,2022年2月15日起,台州医保暂停办理!

发布日期: 2022-2-12 10:05:10 | 来源:台州市新潮珩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

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公告

为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,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,我市将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系统,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(浙江省“智慧医保”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
一、停机涉及单位和渠道


涉及单位:市和各县(市、区)医保经办机构、行政服务中心,各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便民服务中心(站),各“医银合作”银行网点,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,“台州利民保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等。

涉及渠道:浙江政务服务网、浙里办APP、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、医保业务相关的“一件事”联办等线上和自助机办理渠道。



二、停机、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


(一)业务经办停机时间:2022年2月15日0时-2022年2月28日22时,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、关系转移接续、转外就医和门诊特殊病种等就医备案、医疗费用零星报销、意外伤害、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所有业务。

(二)实时刷卡停机时间:2022年2月24日0时-2022年2月28日22时,暂停医保实时刷卡(含医保电子凭证,下同),包括本地、市异地、省异地、跨省异地的门诊、住院、购药等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。

(三)恢复时间:2022年2月28日22时起,正式启用浙江省“智慧医保”平台,逐步恢复本地、异地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,提供医保实时刷卡服务。



三、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


停机期间,相关医保业务按以下方式办理:

(一)门诊

暂停期间需要患者全额垫付。在台州本地(台州市范围内)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,在2022年3月28日开始系统主动发起报销(不需要参保人去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),将垫付的金额直接转入患者银行卡内;在外地(台州市范围外)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,可在一年内,携带发票原件(含电子票据)、门诊病历、本人社保卡(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)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。

(二)本地住院

1.对于暂停医保实时刷卡前已办理入院,需连续长期住院的参保人员,应先在暂停医保实时刷卡前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,再按自费办理入院,待“智慧医保”上线后转为医保入院。

2.为减少医保结算次数,减轻医保信息系统及经办压力,对于2022年2月15日后新入院,且预计在停机后才能出院的参保人员,可直接办理自费入院,待“智慧医保”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。

3.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在停机期间(2022年2月24日0时至2月28日22时)出院结算的,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,于一年内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(含电子票据)、医疗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、社保卡(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)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。或暂不结帐,待智慧医保”上线后再回医院办理医保出院刷卡结算。

(三)异地住院

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,暂停期间费用先行垫付。一年内,可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(含电子票据)、医疗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、社保卡(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)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。

(四)转外就医

暂停医保实时刷卡期间,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暂停网上办理转外就医手续,参保人员去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,经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备案的,请及时将备案表传送至经办窗口,待业务经办(窗口)恢复后由经办人员补登入系统。

(五)参保缴费

职工基本医疗保险:原人社推送医保自动办结的接口模式2月15日起将停用,自3月起,有医保人员变动的须在智慧医保网厅(https://zhyb.ybj.zj.gov.cn/#/Index,也可通过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首页入口)申报后方能生效。2月份如有人员变动增减的请尽量在2月15日前按原方式申报,2022年2月符合条件未能办理参保的人员,允许在2022年3月在智慧医保网厅补办。(本文源于网络,版权归于原作者)


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

(一)2022年3月1日起,市和各县(市、区)医保经办机构,各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便民服务中心(站)等线下窗口业务恢复,线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二)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。如确需办理业务的,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材料,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再进行办理。

(三)如有疑问,可电话咨询我市各级医保部门,也可关注“台州市医疗保障局”网站及市和县(市、区)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。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参保人员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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